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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雇凶伤人竟掉入骗子陷阱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1-09-07 14:36:12

法治安徽网讯 男子与同事结怨,网上找“打手”雇凶伤人,不想却反遭网络诈骗。9月2日,记者从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获悉,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连环案中案被成功告破。

6月8日,高新公安分局在日常网络巡查时发现,有人在网上发布信息“愿意出一万元,断他两条腿”,预谋作案地点就在辖区。发现此条线索后,警方第一时间组织精干警力开展分析研判,迅速锁定在网上发布雇凶伤人的雇主李某光,以及“接单”的梁某泉。

通过侦查获知,梁某泉已到达合肥。警方立即成立抓捕组,准备对其组织抓捕。让人意外的是,梁某泉到达欲行凶地点后,并未上楼,而是拍照逗留一段时间后乘车离开。为防止嫌疑人行凶,抓捕组立即驱车跟踪,并在火车站成功将他抓获。随后,民警又在蜀山区将雇凶者李某光抓获。

经突击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光和梁某泉供述了犯罪活动,但两人的供述内容却大相径庭。审讯得知,犯罪嫌疑人李某光是某软件公司的员工,因工作琐事与同事蒋某积怨较深,遂在网上购买迷药,同时多次在网上寻找“打手”,称愿意出资一万元,让“打手”打断蒋某两条腿。随后,李某光通过网络寻找到曾发布“替人办事、打手”“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等消息的犯罪嫌疑人梁某泉。

坐等消息的李某光,不曾想其雇佣的梁某泉和梁某只是以此为幌子,专门进行诈骗活动的骗子。据办案民警介绍,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梁某泉供述了其多次以“替人行凶”为幌子实施诈骗的犯罪过程。

原来,梁某泉在网上发布“替人办事、打手”等消息,在有人咨询后,他便会与雇主商讨作案细节,并约定分阶段付款。商定后,他购买前往作案目的地的车票,拍照给雇主,并要求支付部分酬金。到达目标城市,他便会到作案目标居住地及活动所在地进行踩点,反馈给雇主后,索要剩下酬金。获得酬金后,他并不实施伤害活动,而是直接折返逃逸。在这起案件中,他前后共收取雇主李某光5000余元。通过审讯,梁某泉还供述了与另一嫌疑人梁某在江西、深圳、石家庄等地以同样手段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掌握此条线索后,随即警方对嫌疑人梁某展开研判,并在广西玉林将其成功抓获。

(通讯员 姚淼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李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