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记者8月18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亳州市今年5月底以来在全省率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建设,持续强化基层环境问题监督和整改,真正打通基层生态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6月初,该市1628名环境专项监督长完成培训,进入工作状态,全力守护着亳州城乡蓝天碧水净土。因生态环境保护监督长制度效果良好,省生态环境厅通过多媒体平台进行推广。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建立完善了环境专项监督长组织体系,将市中心城区划分为441个基础网格,每个基础网格明确1人担任环境专项监督长,发挥基层网格人员多、反应快等优势,快速排查处置环境问题。各县区各乡镇以村为单元,以环保工作站人员为主体,每个村明确1名人员担任村级环境专项监督长,环保站人员不足的,由河长、林长等人员兼任,进一步壮大基层环保队伍,让村村都有生态环境守护员。
据介绍,环境专项监督长的工作职责是,负责辖区内涉及水、大气、土壤污染问题发现和上报等工作,所报问题由各级水利、林业、农业及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处置。环境专项监督长对辖区内发现的环境问题,能立行立改的督促尽快完成整改,消除污染源,不能完成的上报解决。
在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守护着蓝天碧水净土。在市区,一些街道、社区还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密织生态环境监督网,更好地开展保护。亳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里把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建设纳入对各县区生态环境工作年度考核,作为考核各县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并组织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对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建设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过实施工作实绩排名等方式,强化奖惩,激励环境专项监督长履职尽责,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记者 张青川 通讯员 赵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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