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记者近日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第5次例行发布会上获悉,我省近年来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抓手,突出抓好长江治污、治岸、治渔三件大事,深入推进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0年,长江安徽段全线达到Ⅱ类水质,比2015年提高13.3个百分点,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今年上半年,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为87.4%,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干流水质持续保持为Ⅱ类。
省生态环境厅孙艳辉总工程师介绍了我省几项具体做法:
一是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前期形成了“29+90+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1841个,连同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督察反馈问题实行定期重点调度。为进一步突出重点、厘清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出台了《安徽省“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现阶段又深入开展了“严、重、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对排查出的651个问题进行审核汇总、进图落位。
二是全面排查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采用“无人机航测+人工核查”方式,组织对长江干流沿线2810平方公里区域入河排污口开展多轮排查,先后两次组织对长江干流沿线4558个入河排污口进行取样监测和溯源分类工作。完成97个工业企业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对初步确定的排污口排入的88条沟渠设置97个手工监测断面按月开展监测。在沿江5市新建成40个长江支流入江口微型水站,实时监控长江支流水质状况。
三是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组织开展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工业企业排查,对排查出的800家工业企业进行了分类梳理,提出管控建议。长江流域75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市建成区154条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建成船舶污染物固定接收设施2075个。流域内511个乡镇政府驻地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约49万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本实现了“五有”工作目标,并通过国家十部委验收,是全国第九个、中部首批通过国家验收的省份。
四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全面实施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持续推进长江沿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开展沿江非法码头和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拆除非法码头234座,全部复绿或恢复自然岸坡,释放岸线45公里。推进长江干流安徽段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对275个涉嫌违法违规项目分类施策整改,释放岸线26.7公里。今年5月份云开工建设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9项重大项目中,安徽有两个,分别为滁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环巢湖生态保护与修复第五期项目。
五是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强力推进长江禁捕退捕,高位推动、快速行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长江干流安徽段及其8条重要支流、44个水生生物保护区范围内12722艘渔船退捕、30421名渔民退渔工作全部完成。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放流鲢鱼、鳙鱼、青鱼、草鱼、蟹、中华鳖等各类水生生物苗种超过20亿尾(粒、只)。依法设立37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区面积8.2万公顷。
六是加强工业企业监管。2371家重点排污单位实施了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运维三个全覆盖。
同时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突出环境违法行为,采取省级挂牌督办,以下发督办函和监察意见的形式,提出整改督办要求,督促整改到位。围绕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先后开展了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清废行动、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等,集中整治一批行业、区域性环境问题,取得成效。
(记者 张青川 通讯员 赵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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