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在水源二级保护区里建企业,开农家乐,污水不可避免地进入市民饮用水区域。4月7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期省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蚌埠市闸上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突出,按照《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对该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
据了解,蚌埠市闸上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存在大量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月13日,经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存在工业企业、医院、汽车4S店、污水处理厂、农家乐等大量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调查发现,蚌埠市自然资源、发改委、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涉嫌违法审批建设项目。该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于2009年3月27日获原省环境保护局批准划立(环水函〔2009〕268号)。保护区划定以后,按照法律规定,禁止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但蚌埠市一些位于该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医院、汽车4S店、污水处理厂等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仍然获得了该市自然资源、发改委、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审批。
执法人员发现,蚌埠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不严不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之一。对此,全省每年组织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或“回头看”工作,要求各市全面排查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切实开展整治工作,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蚌埠市有关部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工作不严不实。
对此,省生态环境厅对蚌埠市闸上水源地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要求蚌埠市生态环境局以蚌埠市闸上水源地环境问题为鉴,举一反三,抓紧对该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组织排查,彻底查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并于2021年4月底前将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同时,提请蚌埠市人民政府对挂牌督办案件涉及的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对符合责任追究情形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依纪予以审查、处理。
省生态环境厅还要求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督促指导,按照《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每月底前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整改落实、责任调查及处理等情况,确保按期完成挂牌督办整改事项;及时进行复查、跟踪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同时,每月将整改落实情况在蚌埠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督办期限设定为2021年9月底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张青川 通讯员 赵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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