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丈夫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五年,公司一直没有为我丈夫缴纳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在内的社会保险费用。一个月前,我丈夫因突发疾病死于家中。请问公司需要承担一些费用吗?
读者:金琳琳
金琳琳读者:《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十七条分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即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鉴于公司没有为你丈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已经导致你无法从社会保险部门获取对应待遇,你自然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