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儿子豆豆在自家院内玩耍时,看到邻居王某家饲养的一匹马进入院内践踏我晾晒的玉米,就去驱赶,后被马踢到腹部当场受伤昏迷。在医院救治花去医药费6万余元。我向王某主张赔偿医疗费等费用,他予以拒绝,并表示豆豆是因为驱赶他家马匹导致受伤的。请问我是否可以向王某主张医药费等损失?
读者:王威
王威读者: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如您儿子是由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被邻居家的马踢伤的,则王某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根据您的描述,您儿子豆豆是去驱赶踩踏玉米的马,并非出于玩耍、挑逗等目的,不能认定您儿子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基于非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被饲养的动物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据此,您可以向王某主张侵权赔偿,赔偿医药费等损失。
由江苏连云港市律师李德勇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