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听讲你们准备抓我,昨天我连夜从外地赶过来还钱的!”2020年12月16日,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吴某连夜从外地赶回马鞍山,第二天与申请人约好来到雨山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当场支付全部欠款共计人民币59464元。
2019年10月,原告马鞍山某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马鞍山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款单,载明被告欠原告人民币53269元,并约定于2019年12月15日之前归还,若逾期则按月2%承担违约金。到期后,被告未履行承诺,原告遂诉至法院。
经雨山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应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一次性支付原告欠款共计人民币59464元。然而过了约定期限,被告仍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义务。因多次讨要未果,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该公司,督促其限期履行义务,同时讲明其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及时对被执行人马鞍山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采取了冻结账户、限制高消费等措施。随后,执行法官再次电话告知该公司负责人吴某若再不履行义务,便将组织凌晨行动对其实施抓捕,吴某赶忙连夜从外地赶回来归还钱款。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通讯员 姚浩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