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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大学的成年子女 父母可不再负担其抚养费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0-12-01 09:38:27

编辑同志:我和李某离婚后,8岁的孩子晓芸由李某抚养。去年晓芸考上大学,由于她才17岁,我负担了她大一的教育费和生活费等。现在晓芸已满18周岁,我想停付抚养费。晓芸却称,自己在法律上还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要我继续给抚养费。请问我可以停付抚养费吗?

读者:谭振川

谭振川读者: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父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仍有抚养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晓芸已年满18周岁,具有了劳动能力,你可以停付抚养费。晓芸读大学所需费用,可以通过勤工俭学、假期打零工等方式筹集,还可通过努力学习获得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对于不足部分,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由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律师潘家永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