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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冬泳发病去世 同伴未救应担责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0-11-17 09:25:02

编辑同志:我丈夫与邻居姚某相约在水库冬泳时,因突感身体不适,遂一边向姚某呼救,一边向岸边游去,刚上岸便昏倒在地。姚某因担心受到牵连,见状独自离去。我丈夫2小时后被人发现送往医院,因延误治疗而去世。请问姚某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读者:黄双燕

黄双燕读者:姚某的行为虽然没有违反法定义务或合同义务,但已违反先前行为义务。姚某与你丈夫相约去冬泳,你丈夫在这一过程中遭遇危险,姚某有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防止损害发生的义务。但姚某没有自行施救或寻求帮助,而是因担心受牵连独自离去,明显已违反先前行为义务。同时姚某在你丈夫已经昏倒的情况下,明知不及时抢救将导致危害后果,却对损害听之任之或轻信可以避免,导致你丈夫因延误治疗时间而去世。姚某独自离去的行为与你丈夫的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因此姚某应依法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