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切实提高依法执政、党内法规贯彻执行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法治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马鞍山市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马鞍山市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自2021年1月1日起,拟新提拔任用的县处级领导干部(不含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领导干部),均为参加任前法律知识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对象。
考试内容为基础理论知识、相关法律、相关党内法规。基础理论知识为:法律基本理论知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理论,法治安徽、法治马鞍山建设重要文件等。相关法律为:《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刑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监察法》《审计法》《统计法》《环境保护法》等。
相关党内法规:《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组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等。
考试分网上考试、纸质答题考试两种形式。具体考试形式视情而定,考试时间一般为6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考试实行题库制,统一命题。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组织有关专家编写复习大纲、设立题库,试卷将在题库中生成。马鞍山市委组织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负责考试组织事宜。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牵头负责题库的编印、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
考试时间安排在任职试用期内,正式任命之前。每年集中组织1-2次,一般安排在5月、10月份。
《办法》还要求考务人员应当恪守考试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得泄露试题。监考人员应当严格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阅卷人员严格按照标准评定考试成绩。实行网上考试的,网上直接生成考试成绩。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考试纪律,独立完成答卷,不得有任何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被认定作弊者,考试成绩无效。考试成绩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的取消提任资格。考试成绩单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签章,报送市委组织部备案。本办法由马鞍山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