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10月19日上午,在利辛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当事人王某和刘某向民一庭宋敏杰法官送来了一面锦旗,表达对法官的浓浓谢意。
王某与刘某涉及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他们共同和冯某签订一份协议,冯某将利辛县国家农田综合开发2016年展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转让给他们,冯某前期所交的项目费用由王某和刘某承担,工程过程中项目所有的工程款也由王某和刘某结算。
在王某和刘某承建工程验收并交付使用后,冯某仅履行部分工程款,余款一直未予履行。
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冯某同意履行余下的工程款,该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近日,王某和刘某也顺利地拿到了工程款。
(通讯员 解飞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