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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砸门拿回财物构成非法入侵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0-09-16 10:01:10

编辑同志:刘某借用我家摩托车长期拒不归还,我丈夫一气之下用铁锤砸开了刘家大门。近日,我丈夫被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拘役两个月。请问我丈夫拿回自己的摩托车还能构成犯罪吗?

读者:黄晓英

黄晓英读者:《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也指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你丈夫在刘某拒不归还摩托车的情况下,应当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来维权,但你丈夫通过实施暴力,砸门而入的行为,侵犯了刘某的权益,构成了非法入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