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66岁的老张为顺利求职,让儿子小张帮忙办假的居民身份证,年龄减少15岁,果然顺利找到一份工作。不到半个月,老张就因为伪造身份证被警方查获,父子俩同堂受审。8月17日,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伪造身份证件案,被告人老张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小张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66岁的老张辛苦忙碌了一辈子,退休后仍然想找份工作发挥余热,可是因为年龄过大,老张多次求职不成。今年4月,老张在街上闲逛,看到马鞍山市雨山区三台路边办假证的小广告,就想通过办假的居民身份证让自己“变年轻”的“好方法”。老张回到家后,因自己不会操作,便要求其儿子小张联系办假证人员。小张通过微信向对方提供了老张的照片及身份信息,并以180元的价格让对方伪造了老张的居民身份证件,修改了年龄。拿到了假的居民身份证件,老张一下子就“年轻了15岁”,轻松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可惜好景不长,老张工作半月不到,就被民警在盘查时查获。到案后的父子两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老张、小张违反法律规定,伪造居民身份证件,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
居民身份证是中国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都属于违法行为,不管出于何种理由,擅自更改自己的个人信息伪造身份证一定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唐欢 通讯员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