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6月23日上午,怀远县司法局和怀远县人民法院把巡回法庭搬到榴城镇何巷社区,近百名群众参加旁听。
9时许,法院刑庭法官和检察官来到了社区四楼会议室的“法庭”。“全体人员肃静,现在宣布开庭!”随着审判长法槌落下,庭审开始。本次公开审理的是李某等四人非法狩猎刑事案件,同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的公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案。
“私自逮青蛙竟然还犯罪?”现场群众感到困惑不解,他们从一个半小时的庭审中找到了答案。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指出所触犯《刑法》的具体条款并提出量刑建议,律师依法进行了辩护,法庭据法裁决,整个庭审庄重严肃。
“通过今天的旁听,我学到了不少的法律知识,我要告诉家人和身边的人,触犯法律的事情绝对不能做!”庭审结束后,旁听的方大哥对工作人员感叹。
怀远县法宣办工作人员表示,今后将会组织更多的巡回法庭进乡村活动,以这种直观的形式向基层群众现场宣传法律,力求“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普法实效。
(王萍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吕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