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6月8日下午,霍山县人民法院向辖区内两家重点企业发出司法建议书,针对职工涉及危险驾驶犯罪等若干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并反馈。据了解,此次也是该院首次向企业发出司法建议书。
两家企业均系行业龙头企业,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但两家集团职工众多,且大多驾驶机动车上下班。在近年来审理的涉及危险驾驶犯罪等案件中,霍山法院发现,两家集团部分职工酒后驾驶等现象屡禁不止,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更是较为明显,反映了两家集团在对职工法律宣传教育以及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
对此,霍山法院特向两集团建议,要切实加强对职工法律宣传教育,对违法犯罪的职工做好通报、处罚、开除等内部处理,强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加强梳理排查,将无证驾驶行为和机动车年检纳入日常督查管理中去,做好安全预防。
(通讯员 胡厚进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