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前一晚喝了酒,第二天开车到交警队办业务,还主动要求交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民警一查结果:51mg/100ml,酒驾!11月21日,淮北一男子酒驾竟然“自投罗网”,将车开进了交警队。
当天上午9点多,交警三大队民警在办理业务时,一名驾驶员主动找到民警,要求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民警感觉奇怪,经过询问,驾驶员刘某表示,自己前一天晚上喝了酒,今天开车来交警队办理业务,觉得自己身体内的酒精还没有完全消解,想让民警帮他测试一下。民警询问刘某是否是自己开车来的,刘某承认是自己开的车。民警立即对刘某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检测结果为51mg/100ml,刘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通过调查沿途监控视频,民警确认了刘某驾驶车牌号为皖FN0185小型汽车到交警队的违法事实,并对刘某进行了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
(侯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