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花很美,但罂粟却是提取海洛因的主要毒品原植物,它和大麻、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植物。我国对毒品的种植、使用严加控制,除药用、科研和科普外一律禁植,并配套以严格的法律规定予以规制。但民间却经常因种植、使用罂粟而触法。
案例一:年近六旬的梁老汉早年承包了一处苹果园。为提升果园美化效果,前年秋后在果园内种植了一片罂粟苗,并悉心照顾。冬去春来,罂粟植株生长蔓延很快。不料公安民警根据群众举报,清除了梁老汉种植的3200株罂粟原植物,并将梁老汉起诉到法院。庭审中,梁老汉辩称自己种植罂粟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观赏,不应构成犯罪。但法院审理后,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梁老汉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案例二:农民冯某经营着一家小餐馆。一个偶然的机会冯某捡到一个罂粟果实,“识货”的他将种子播种在自家屋后的空地里。究其种植原因,竟然是“煮鸡炖肉的时候加点罂粟果实,煮出来的肉汤更可口”。后经警方现场清点,冯某种植的罂粟原植物达900余株。法院经审理,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三:方某长期患有慢性胃炎。偶然的机会,他从朋友口中得知罂粟是缓解病痛的“偏方”,即在自家老宅的空地上撒播了罂粟种子。后在公安机关组织的“踏查铲毒”行动中,将其种植的549株罂粟铲除。方某也因此被法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说法:现实生活中,人们对罂粟往往存有三个认知误区:一是少量种植不违法。我国目前实行“零种植、不让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的禁种铲毒工作方针。这就是说,无论种植罂粟数量多少(哪怕1株),均属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惩处。二是为了“治病”不违法。不少农村老人迷信罂粟能治病这一“偏方”,导致非法种植行为时有发生。事实上,罂粟果实的汁液干燥品中,含有10%的吗啡等生物碱,能麻痹神经,客观上有一定的镇痛作用,但长期食用犹如饮鸩止渴,不仅不能根治疾病,还会给身体带来更多的伤害。三是用于观赏不违法。
禁植罂粟,人们应了解下列法律知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刑法》第351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第352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张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