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他的逝世,虽不像诸葛孔明一般轰烈,却也同样悲壮。他远赴异国他乡,在带队执行抓捕任务时,因操劳过度而突发心脏病,不幸因公逝世,年仅44岁。他——就是淮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戴志军。
戴志军同志1975年4月出生,199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警官大学,中共党员,生前任淮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一级警长),一级警督衔。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戴志军同志一直奋战在刑侦第一线,先后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被表彰为淮北市劳动模范、安徽省优秀人民警察。
据了解:戴志军同志此番去柬埔寨,根据工作任务,他原本半个月或1个月就能回来。不料天妒英才,这么一个正直、善良、充满正义感的人,却在8月26日凌晨在境外因公牺牲。从此,与他亲爱的家人、战友、朋友,阴阳两隔。
戴志军同志因公牺牲后,淮北市公安局立即派人陪同家属赴境外处理善后事宜,其骨灰已于8月30日下午接回淮北。公安部、安徽省公安厅发来唁电,向戴志军同志表示沉痛的哀悼,向其家属致以亲切的慰问。
9月1日上午9点整,戴志军同志的告别仪式在淮北市殡仪馆举行。这一刻,相山失语,濉水呜咽,天空也下起了蒙蒙细雨,淅淅沥沥的雨啊,伤感、悲切,这是老天爷为英雄流下的眼泪。
出家门,不顾归,去时英气芳华,来时已成故人,尊敬的英雄,请一路走好,向您致敬!
(汪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