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讯 祁门小伙胡某某在实习期内酒驾,被依法注销驾照。
8月20日,祁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城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19时许,民警拦停一辆新能源共享汽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21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民警调查发现,驾驶员胡某某驾驶证尚在实习期内,此次酒驾不仅驾照要记满12分,罚款1500元处罚,根据“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规定,其驾驶证还要被注销。
(张雷 王敏)
祁门讯 祁门小伙胡某某在实习期内酒驾,被依法注销驾照。
8月20日,祁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城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19时许,民警拦停一辆新能源共享汽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21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民警调查发现,驾驶员胡某某驾驶证尚在实习期内,此次酒驾不仅驾照要记满12分,罚款1500元处罚,根据“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规定,其驾驶证还要被注销。
(张雷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