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8月26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邱某浩等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以邱某浩为首要分子,以董某刚、张某某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采取开设“百家乐”赌场的方式,纠集被告人董某刚及案外人吴某保、张某冬等人在赌场内帮忙上分、抽水、“放爪子”。为了索要赌资对被害人非法拘禁,采取暴力的手段迫使被害人还钱。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邱某浩犯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董某刚犯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被告人张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通讯员 周倩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