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借贷平台化身“吸金黑洞”,前后两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平台发布虚假标的,吸收资金达20亿余元。8月20日,13名被告人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5月,被告人李某与他人成立合肥安易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易贷公司”),李某是安易贷公司实际控制人。2015年1月,安易贷公司上线运营“融和贷”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人通过平台发布标的信息,投资人在平台注册后可参与投标,投标款项通过平台汇至借款人账户。被告人张某是安徽长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天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池基金公司”)等20余家“长润系”公司实际控制人。2015年12月,张某通过天池基金公司入股安易贷公司并虚构平台有国有公司入股。
2016年10月,张某实际控制安徽鼎冠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后,推出“妥妥当”网络借贷平台,虚构平台有国有公司以及上市公司入股,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在平台上发布虚假标的,以支付高额利息等方式吸引社会不特定投资人投资。
2016年,被告人李某冒用借款人名义通过“妥妥当”平台发布虚假标的,以支付高额利息等方式吸引社会不特定投资人投资,所吸收资金进入其实际控制账户,由其支配和使用。被告人张某作为安易贷公司股东在明知李某采用上述方式吸收资金的情况下,仍然从平台大量借款。同年,李某在明知“融和贷”平台存在亏空难以维持运转,以及张某身负巨额债务急需用款的情况下,将其平台股份转让给张某供其继续吸收资金。
张某控制“融和贷”平台后,通过该平台及“妥妥当”平台,采用发布虚假标的方式吸引投资人投资,所吸收资金绝大部分用于归还前期投资人到期本金收益、支付高额提成返点、维持平台运营以及归还个人债务。
截至2017年12月12日,“融和贷”平台累计吸收56154名投资人资金共计11亿余元,造成2234名被害人损失共计1.4亿余元。 “妥妥当”平台累计吸收161343名投资人资金共计9亿余元,造成2659名被害人损失共计1.5亿余元。
另外被告人周某、刘某、夏某等11人在明知张某、李某通过“融和贷”“妥妥当”平台发布虚假标的吸收资金的情况下,或作为平台员工帮助吸收、转移资金,或帮助推广,吸引投资人并从中收取高额提成返点。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妥妥当”网络借贷平台以及伙同被告人李某通过“融和贷”网络借贷平台,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20亿余元,造成实际损失2.9亿余元,其中被告人李某参与非法集资11亿余元,造成实际损失1.4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系共同犯罪,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周某、刘某、夏某等11人明知被告人张某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仍予以帮助,参与非法吸收资金,数额巨大,系共同犯罪,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通讯员 周如洋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