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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申请甩项工程费 法院或仲裁机构应支持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8-19 09:16:06

编辑同志:我们公司承包了一项建设工程,后发包方未和我们公司商量,又将部分分项工程分包给另一家单位,请问我们可以向发包方主张甩项工程配合费吗?

读者:李明

李明读者:甩项工程,是指发包人将承包人总包范围内的部分分项工程另行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发包人将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部分工程甩项给其他单位施工,必然会产生交叉影响与协调配合的问题,会产生配合费用问题,作为有效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享有计取配合费的权利,承包人向发包方主张配合费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