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讯 5月19日上午,宿松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民警联合县水上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辖区宿复公路上,先后在5辆货车上查获在禁渔期非法捕捞、收购的渔获物,经清点共计650公斤。
“对于禁渔期非法捕捞者,我们将依法严厉打击到位!”4月5日至9月30日,是宿松县全面禁渔期。期间,禁止人员在湖区捕捞作业,严打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和涉案当事人。
禁渔期间,执法人员通过循线追查,发现有人利用货车准备从该县下仓镇启运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到县城贩卖,执法人员迅速出击,成功在下仓埠街查获三辆装鱼车,当场查获非法捕捞的渔获物2000余公斤。
据了解,为保障禁渔期渔业生态安全,有效遏制非法捕捞行为的发生,宿松县公安局联合水产、纪委监委等部门,采取水陆交叉巡查、流动巡查与蹲点守候相结合、路面盘查与夜间巡查相结合等方式,严厉打击利用渔网、电瓶、地笼、钓竿等工具下湖非法捕捞、收购、贩运渔获物行为,严厉打击采用人工趟螺、扒螺等方法非法采捕、收购螺蛳贝类等底栖动物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办非法捕捞案件27起,行政处罚30人,收缴各类渔具310余件、渔获物3000余公斤,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障了全县渔业生态安全和湖区周边秩序的稳定。
宿松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通过加强水面巡逻、市场巡查、流动检查,强化源头治理,精准打击禁渔期非法捕捞、收购、贩运水产品行为,保护湖区渔业资源,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举报。
(孙春旺 柴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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