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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郭靖巍等20人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5-23 09:21:29

法治安徽网讯 5月20日,由六安市霍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郭靖巍等20名被告人犯罪集团案,经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开设赌场罪对首要分子郭靖巍、营祖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四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对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以及追缴违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至6月,被告人郭靖巍、营祖安决定在霍邱县城区及周边乡镇合伙开设赌场牟利,后相继邀约被告人洪文贵、孙鹏、马乾、李大强、王其辉、曹国静、吕国明、刘鹏加入。被告人刘虎、唐开军负责为赌场放风、看管抽头箱;被告人廖庆红、刘兆猛、刘兆龙、田孝庆等人,负责在赌场内“放水”(高利贷)。被告人营士安、庞现玖、桑业云、吴家祥等人,先后在8处场地聚众赌博,赌场持续开设时间约三个月,共抽头渔利约20万元。2018年4月份,郭靖巍等人为维护赌场利益,组织人员对他人开设的赌场(已另案处理)进行滋扰、打压,后双方就赌场开设时间达成一致。

法院经审理认为:郭靖巍、营祖安为牟取不法经济利益,邀约洪文贵、孙鹏等人在霍邱县境内多处开设赌场,赌场开设持续时间长,人员分工明确,参赌人员众多,抽头渔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逐步形成以郭靖巍、营祖安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其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