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收购病死动物 加工食品出售
来源:法制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4-22 14:53:43

最近,颍上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高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6月,被告人高某从其家周边村庄养鸡户和村民家中收购病死鸡、狗、猫和兔子等动物进行加工,并将加工好的肉类冷冻后销售给蔡某和李某牟利。2017年6月21日22时许,颍上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在颍上县公安局黄桥派出所民警配合下,在高某家中查获死鸡肉116斤、兔肉40斤、死猫1只,经颍上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阜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检验检疫认定为不合格。

被告人高某因涉嫌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于2017年11月16日被颍上县公安局取保候审。颍上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高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向颍上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提请适用法律适当,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是坦白,可从轻处罚。

·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