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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药品批发企业行政审批提速增效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3-15 09:39:12

法治安徽网讯 深入推进“放管服”,持续释放改革红利。3月13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批发行政审批服务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新闻发布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丽华在会上介绍,《通告》的施行将进一步精简针对药品批发企业尤其是民营药品批发企业的审批事项,减轻企业负担。

据了解,此次优化药品批发企业行政审批服务是“最多跑一次”工作的延伸。《通告》取消了23项涉及药品批发企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市局初审环节,和152条可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校验、现有证照证明等方式获取的申请材料,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提高效能。

为了激活市场活力,《通知》还建立了企业承诺减免检查制度。药品批发企业仓库内各功能区域调整、原址仓储面积增减,自查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自行调整,无需申报;药品批发企业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注册地址(在市辖区内)、经营范围(含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提交申请材料时,提供承诺且变更后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不进行现场检查,当场予以办理有关审批事项;药品批发企业申请分立,不涉及经营场所、仓库地址变更及质量管理体系变化的,按药品经营许可相关变更事项直接办理,不再进行现场检查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提速增效,“快”字当头。为了让办事企业和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通知》还明确,对药品批发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的,实行“马上就办”,申报资料只要符合要求,当场受理、当场审核、当场办结、当场制证、当场送达。对《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减少仓库或经营范围等15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网上跟踪查询,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周莹莹 李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