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12月24日,濉溪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毛强带领检察干警一行来到四铺镇张圩村被害人家中,将之前申请的3万元被害人救助款送到 张某父亲手中。张某的父亲拉着毛强的手,眼含泪花,不停地感谢检察机关的无私帮助。
据了解:张某系被他人伤害至重伤二级,目前瘫痪在床,该案移送至濉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承办人了解了被害人家庭情况及嫌疑人家庭困难未支付任何赔偿款之后,立刻将该情况反馈给本院控告申诉科,控告申诉科干警经过审查后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在履行了一些手续后,救助金被拨付到濉溪县检察院。随后,濉溪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毛强一行驱车赶到被害人张某家,将3万元救助款发放到 张某家属手中,当张某之父拿到救助款时,激动地抹着眼泪,一再向检察干警道谢。
(李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