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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两暴力讨债团伙涉罪受审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8-11-20 10:41:02

法治安徽网讯 为讨债非法拘禁被害人,对被害人采取穿孝衣、泼洒墨汁、砸窗户等方式进行滋扰。11月16日,记者获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淮北市打掉了以学某某为首和以陆某为首的两个暴力讨债恶势力团伙。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两团伙的15名被告人日前在法院受审。

11月6日,由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学某某等11名被告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在烈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烈山区检察院指控,自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被告人学某某、李某某、任某某等人为索取债务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依法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学某某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主要负责谋划、实施非法拘禁行为;李某某、任某某、孟某某等人为犯罪集团骨干成员,主要负责具体实施非法拘禁行为。上述被告人为索取债务,多次非法拘禁他人,涉嫌非法拘禁罪。烈山区检察院认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庭审中,法庭就被告人学某某等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检察机关当庭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该案将择日宣判。

11月7日,由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陆某等4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相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查,被告人陆某等人为索要债务,采取辱骂、举横幅、穿孝衣、泼洒墨汁、砸窗户、贴纸条等方式,多次对被害人进行滋扰,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4名被告人为共同实施寻衅滋事犯罪,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犯罪集团。相山区检察院指控,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4被告人刑事责任。该案将择日宣判。

(韩露 王恒伟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