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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病房 温情审判暖人心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8-09-04 16:00:55

法治安徽网讯 挂国徽、拉横幅、搭台席……肥东法院的巡回法庭,这次走进了肥东县第三人民医院。

8月28日上午9点,肥东县第三人民医院的五楼会议室内,肥东法院巡回法庭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因案件被告人有心因性精神障碍,正在第三人民医院接受精神治疗,所以肥东法院特将法庭“搬”到了这里,同时,向医院医护人员做普法宣传,让普通民众了解法庭审理的程序、场景,提升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案件发生在2018年5月的一天,有着精神障碍的肖某与其丈夫在自家卧室休息,凌晨3时许,肖某起床后突然发病,从厨房拿菜刀将其丈夫割伤,见到被害人流血不止,肖某吓得连忙把刀扔掉。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2018年7月,经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书鉴定,肖某患有癔症性精神病,其法定能力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肥东法院接到案件后,立即联系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了一名女性律师,有效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人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出庭不便,决定在被告所在医院设巡回法庭,即可稳定当事人情绪,方便审判,又可实现审判的普法效果。

庭审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有序进行,被害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人肖某经治疗已基本康复,庭审过程中思维内容畅通,情绪平稳。其当庭表示知罪悔罪,出院后与老公好好生活。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就案件事实及量刑意见作出合议,并于 8月30日下午,办案人员再次来到肥东县第三人民医院,在肖某家人的陪同下向被告人肖某进行宣判,最终判决被告人肖某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肖某当即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会积极配合治疗,争取早日出院与家人团聚。

据承办法官介绍,刑罚的目的除了惩罚,更主要的是改造罪犯、预防犯罪,因监禁关押会引发一些家庭破裂、孩子失教、老人无人赡养等社会问题,于是刑法规定对罪刑较轻、社会危重性小的罪犯宣告缓刑纳入社区矫正,同时也不会让那些罪犯成为漏网之鱼,流放于囚牢之外贻害社会。本案中,合议庭根据被告人精神的特殊性、且与被害人系夫妻关系并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等量刑情节,同时为了使被告人得到有效治疗,尽快回归家庭和社会,本着宽严相济、惩治与改造相结合的方针,依法对其宣告了缓刑。

(李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