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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为公司补缴社保 可要求公司支付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8-08-17 10:27:07

编辑同志:我在社保机构办理退休手续时被告知,我最近3年共计4.6万元的养老保险费公司未缴,在退休后将无法领取养老金。我要求公司补缴被拒,只好自行补缴,包括公司应缴的3.16万元。事后我多次要求公司将款支付给我,可一再被拒绝。请问我该通过什么途径要回这笔钱? 读者:邢勇

邢勇读者:你为了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自行补交公司欠缴养老保险费,此举并不能免除公司依法应承担的缴纳社保费的责任。但因你自行补缴从而使公司已不存在欠费问题,因此已无法要求劳动行政部门来处理。但你因补缴保费而蒙受了损失,公司从中获得了利益,构成不当得利。《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你可以从补缴社保费之日起的3年内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你3.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