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申请人霍邱某商砼混凝土公司负责人来到霍邱县人民法院,将一份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书交到了执行法官手里,并请法院删除被执行人刘某的失信名单。
刘某承建霍邱县某道路改造工程,2015年11月6日,刘某与霍邱某商砼混凝土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经结算后,尚欠127万余元货款一直未偿还。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刘某偿还,但刘某拒不偿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在收到法院通知后,刘某一直以工程未结算,资金尚未回收为由,拒绝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为此执行法官依法将刘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予以信用惩戒。
7月26日,法院公开公布了第十二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某的失信信息也在名单之中。在得知自己被法院公布成“老赖”后,刘某慌了神,最终迫于压力,刘某主动找到申请人,与其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刘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