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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假币“洗钱”获刑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8-08-03 14:47:11


法治安徽网讯 从网上购买大量的20元面额假币,通过购买商品找零钱的方式“洗钱”谋利。7月30日,记者从旌德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审结一起购买假币案件,以购买假币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去年9月,杨某与陈某在一QQ群中认识并互加为好友后,商议通过使用假币购买商品,获得零钱的方式牟利。陈某与杨某分别通过QQ联系假币销售人员。两人先后购买到20元面额的假币425张,面值8500元,价格为每张3至5元不等,这些假币都是通过快递业务拿到手。去年10月,杨某与陈某在旌德县某宾馆被抓获,民警当场从该宾馆房间及两人乘坐的汽车内扣押尚未裁剪的面值20元假币136张,已裁剪面值20元假币48张、零钱2782.8元以及美工刀、直尺、钢挫等物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与陈某二人共谋通过网络向出卖人购买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后又协商通过找零钱的方式使用购买的假币并获取非法利益,二人在主观上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具体的犯罪行为,两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购买假币罪。

鉴于被告人杨某、陈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具有前科,酌定从重处罚。两被告人购买假币后使用,从重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雷梅洁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