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知道我们国家刚刚通过了一部什么法律吗?”“宪法。”齐声的回答,让本报的采编人员不由的惊奇:哇,太厉害了,别看只是6年级的同学,知道的可真不少。
这是3月15日,本报第19场“公益普法故事会”在合肥螺岗小学开讲时,本报采编人员与同学们的小小互动场景。
同学和家长认真听本报“公益普法故事会”
合肥螺岗小学是本报“法律进校园”的第18站,也是本报“公益普法故事会”新年开讲的第一所学校。本报联手安徽江玮律师事务所,该所律师许玮以《未成年人基本法律常识的培养》为主题,给该校150多名6年级同学,开讲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法治课。
主讲人正在分析案例
所不同的是,该校还有50多位家长,也坐在同学们中间同听法治课,让本报新年的第一场“公益普法故事会”和以往有了点小小区别。“我国法律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什么是自然人,就是在自然状态下出生的人,在座的各位同学都是未成年人。”“虽然未满十八周岁,可同学们都上6年级了,有些事是可以做的,但有些事不可以做,比如买东西。同学们知道自己能买些什么东西呢?”“我知道,我们可以买零食、买书本,买文具。”“能否买手机呢?”“不能。”“为什么呢?”“不知道”。一位戴眼睛、胖胖的小男生,与许玮律师一问一答,有板有眼的憨憨模样,引来同学们善意的哈哈大笑。
“是的,因为你们还尚缺乏识别能力,所以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只能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活动。因此同学们可以买几块钱的小零食,书本,文具,但不能购买大件物品。如果要买大件物品如手机,必须要征得父母的同意。”以此入手,许玮律师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和家长介绍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民事责任年龄。“可是买了大件物品,父母不同意,该怎么办呢?”“按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购买了超过其年龄、智力认知范围的大件物品,就需要父母同意,父母不同意就可以退回。比如有同学自己买了手机,如果父母同意可以,如果父母不同意,买来的手机就要退掉。当然啦,阿姨也是不赞成你们购买手机的啦。”许玮律师的细细讲解,让同学们听得不住点头,也让同堂听课的不少家长频频点头。一位妈妈说:“我原来只知道孩子不能拿太多钱的物品,哪知还有这么多道理。”
小同学主动提问
介绍了未成年人的民事责任年龄,许玮律师还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层面,分别讲解了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看到现场几乎清一色的女性家长,结合刚过去的“三八”妇女节,许玮律师还特别介绍了一些男女平等的法律规定和针对女孩的保护知识和常识。“考虑到今天来的有家长,我们选择《未成年人基本法律常识的培养》作为主题,希望家长更多一些对孩子的法律保护意识,因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家庭、社会的共同责任。从事法治公益活动,是我们法律工作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许玮律师说。
故事会结束后,家长、同学和本报采编人员、律师互动。
一个多小时的“公益普法故事会”很快结束了,不少家长和同学们主动留下来与本报采编人员及律师交流,一位小女生说,她家里妈妈比较强势,回去后她要告诉妈妈男女平等的道理。一位小男生接上说,他是家里最弱势的,有时还会挨揍,所以对故事里讲的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法律规定印象深,要回去跟父母讲不能有家庭暴力。“以往和孩子一起大都是到学校开家长会,和孩子同听法治课还是第一次,很有收获。听课后觉得父母不能只是追问孩子的成绩,其实培养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法律意识更是十分重要。”一位家长对本报采编人员表示:让孩子与家长一同上法制课,这样的形式,应当多多开展。
希望多开展校园公益普法活动
合肥螺岗小学校长:陆宁凤
我们学校2013年被合肥市授予普法教育特色学校,法治学习的氛围很浓。你们走进校园也会感受到了,你看校园周边的文化围墙,写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图文并茂,让孩子们一走进校园就感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
除了积极打造法治文化氛围,我们学校还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比如我们请来交警给孩子们讲交通与安全法规,让孩子们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再比如我们日常开展的各项活动,利用学校的升旗仪式,进行国旗下的教育,利用每年的普法宣传节点,如宪法宣传日、国庆等,开展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我们还带着孩子们到校园外参观学习,在禁毒日,我们带着孩子们到禁毒基地,让他们亲身感受毒品带来的危害,教育孩子们远离毒品,珍惜生命,健康成长。
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学校更重视将法治教育贯穿在孩子们的日常生活学习中,如同学们之间要团结友爱,文明礼貌,这些看起来是小事,但会培养孩子们从小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习惯,养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品质。在校是优秀学生,走出校门就是守法公民。良好的品德意识和守法意识,会伴随孩子们的一生,使他们终生受益。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特别希望能多多借助社会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公益性的校园法治宣传。像你们今天的“公益普法故事会”,把发生在孩子们身边的一些违法事件和事例,通过讲故事的形式,告诉给孩子们,使他们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同时也教育家长,因为真实生动,孩子们的触动就会很大,这样一次的效果会比我们讲十节课的效果都强。我十分期待这样的公益活动多多开展。
本栏编辑对您说
开学啦,“法律进校园”又和大家见面啦,“法律进校园”中的第19场“公益普法故事会”也在合肥螺岗小学开讲啦。
经历了一个下大雪的寒假,欢度了快乐的春节,开学后,同学们一定都有说不完的新鲜事,也一定想知道“法律进校园”中的“公益普法故事会”会在新学期给同学们带来什么好听的故事。
嗯,本期的“公益普法故事会”,我们给合肥螺岗小学6年级的同学们带来了《未成年人基本法律常识普及》的故事。故事会也有了点小小的变化,那就是不仅给同学们讲故事,我们栏目还尝试邀请了部分同学的家长一同来听。这让听过“公益普法故事会”的同学们有点了小小的惊奇:爸爸妈妈也和我们一起听故事!爸爸妈妈们也有些不以为然:故事都是说给孩子听的,哪有大人们还听什么故事。但碍于情面还是来到了“公益普法故事会”的现场,不过在听了故事会后,不少家长说啦:原来这故事不只是讲给同学们听的,也同样是讲给大人们听的。所以故事会后,不少家长跟本栏编辑私聊:这样的故事会再来一次吧。当然啦,肯定还有。只是在本次的“公益普法故事会”现场,本栏编辑发现:现场家长们几乎清一色是妈妈,而爸爸们却一个没有。这多少有些小小遗憾。
爸爸们有空的话,也应当主动参与到孩子们的校园活动中,孩子的成长是家庭、父母共同的责任,不只是妈妈一个人的事。其实道理都懂,但往往落实在行动上就有些缺失啦。
好的,再有孩子和家长同堂的“公益普法故事会”,希望能见到爸爸们的身影哈!别忘啦,记得加我哦!
法治安徽网记者 张燕/文 张青川 殷志强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