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3月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正式实施,其中不少是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值得期待的法律法规。
1 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执法人员办错案将被追责
3月1日起施行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首次对执法监督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职责:执法检查;制止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案件有关材料。《规定》同时提出,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即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在查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过程中,因过错造成损害后果的,所在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过错责任。
2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网售线下应有实体店
网售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是公众极为关心的问题。3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遵循“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从事网络销售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其销售条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办法》的要求;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审核登记在其平台入驻企业的经营资质。《办法》强化风险控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或者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存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隐患的,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网络销售或者暂停提供相关网络交易服务。
3维护微博客信息安全:建立健全辟谣机制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的《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于3月20日起施行。在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方面,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并保障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等。
为维护网络新闻信息安全,该规定要求,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在治理虚假信息方面,该规定强调,微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辟谣机制,发现微博客服务使用者发布、传播谣言或不实信息,应当主动采取辟谣措施,从根源上保证信息真实性。
4修订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降低污染风险
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冶炼渣》等11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3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
新标准高度重视对进口废物的放射性污染控制,保留了2005年标准中的放射性控制要求,增加了外照射贯穿辐射剂量率的要求,有利于口岸检验操作。
新标准对现有各项标准中有关进口废物中的危险废物控制要求进行整合,明确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列出的废物种类以及经过危险废物鉴别方法和标准鉴别的危险废物,控制要求统一定为0.01%,更加简明和具有可操作性。
5牵手“结亲”:职校与行业企业迈出重要一步
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从3月1日起,我国职业学校可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合作,积极为企业提供所需的课程、师资等资源;企业则应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开发。这标志着职业学校、行业企业牵手“结亲”迈出重要一步。
·卢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