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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检察职能 护航青山绿水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8-02-23 15:20:14

近年来,太湖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多措并举延伸生态环保检察工作触角,在环境保护领域出重拳、下真功、求实效,为当地的绿水青山、生态保护树立起一道强有力的司法屏障。

立足检察职能 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大局

该院注重创新机制,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与林业局、国土局等行政管理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定期走访、重大案件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线索,适时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侦查, 快捕快诉,形成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高压态势。2017年4月,占某因其父未能被评为当地的生态护林员而心怀怨恨,为了报复放火烧山给其他护林员制造麻烦,造成山林过火面积达80余亩,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影响。该院及时快捕快诉,最终占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在严厉打击的同时,该院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展现司法温度,体现人文关怀。

化法律监督 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

该院积极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注重发挥检察建议的司法作用,促使生态环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针对辖区森林覆盖面广,山区民众防火意识不强,野外用火和祭祀扫墓不慎引发的森林火灾多发的实际,组织专人对近年来受理的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进行调研,分析案发原因、特点和危险,及时向林业部门提出了积极履职、加强宣传、监测预警、严厉打击等四项操作性强的检察建议,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多发的态势。环境污染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加强与环保部门联系,强化执法监督。2017年,该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县工业园区有两家企业废物堆场建设不规范、设施设备更新落后、卫生安全等存在污染厂区及周边环境的突出问题,遂迅速向环保部门发出督促相关企业整改、消灭污染环境隐患的检察建议,环保部门高度重视,敦促相关企业进行了积极整改,并将整改结果第一时间回复该院。

探索公益诉讼 拓宽生态环境保护渠道

该院着力推进环境资源公益保护法治化, 主动出击,积极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针对某村民滥伐公益林木的刑事犯罪行为,成功立案一起全县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针对公益诉讼人才储备不足、理论研究不够、实践经验缺乏等问题,该院积极创造条件,安排精锐队伍参加上级或同级检察院公益诉讼庭审观摩会和相关理论业务培训,先后2次组织干警到中国政法大学学习,到兄弟县法院组织观摩公益诉讼案件庭审3次,形成环境保护、益诉讼理论研究文章5篇,有效提升了干警对于该类案件的办理能力和理论水平。

创新宣传方式 提高民众环境保护意识

该院除了采用在禁火期通过下乡进村、走家入户进行环保宣传的传统方式外,还创新性的推动“谁执法谁普法”的宣传模式,通过严格落实承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要求检察官在办理环境破坏类案件时利用走访调查、公开审查、出庭支持公诉等方式到案发地及时宣传、普及环保法律知识,让当地民众通过具体案件了解到哪些破坏环境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该院依托“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矩阵,曝光发生在当地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推送有关环保法律小知识,提升广大民众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继续多措并举,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为打造生态太湖做出积极贡献。


·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黄昌华  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