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与妻子甘某正在离婚诉讼中,甘某原在一家企业工作,3年前退休。我是一家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工资较高,所以养老保险缴费和日后领取的养老金也较高。现甘某要求分割我的养老金,但我并没有退休,该养老金也无法取出来,请问甘某是否有权要求分割?
读者:郑巍
郑巍读者:甘某无权要求分割养老金,但可以请求分割养老保险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于你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故无法将养老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对于你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因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甘某有权要求分割,可由你用个人财产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