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讯 日前,涡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程某、石某等五人开设赌场罪一案,五名被告人均受到了严厉的刑事处罚,并判处罚金、没收非法所得及作案工具。
该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6日至9月24日,被告人程某、石某为非法获利,先后在被告人邓某家、义门镇某地以“斗蟋蟀”的方式开设赌场,组织人员参加。被告人邓某某充当裁判,被告人王某负责“打草”、“称重”。开设赌场共计十余次,程某、石某从赌场抽取百分之十的利润,共获利8000元,邓某获利2000元作为场地费,邓某某、王某事后获得“好处费”。
该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告人程某、石某以营利为目的,纠集多人多次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已经构成开设赌场罪,系主犯,被告人邓某、邓某某、王某为赌场提供直接帮助,也构成开设赌场罪,系从犯。该院依据《刑法》对五名被告人分别作了刑事处罚。
(周玉杰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