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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后发现怀孕劳动关系不能恢复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8-01-18 17:17:51


编辑同志:我想自主创业,向公司提出辞职,之后双方签订了《劳动关系解除协议》。我离职2周后被确诊已怀孕6周,表明我离职前就怀孕了,这使我自主创业计划泡汤。我到原公司,以当时不知道怀孕、存在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但被拒绝。请问我能诉求恢复劳动关系吗? 读者:黎敏

黎敏读者: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不能恢复。《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法律对协商解除合同无任何限制,同样适用于“三期”女工。只要双方所达成的解约协议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等情形,就合法有效。你自愿辞职,意思表示真实,对《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的内容、性质以及行为的后果不存在误解,且双方在当时对怀孕的事实均不知情的情况下,你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并无过错。至于合同解除后发现怀孕系对自身生理状况判断有误,而这种误判并不属于重大误解。因此,你主张恢复劳动关系于法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