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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中消协联合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发布的《2017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以下简称《热点》)显示,老年保健品、校园贷、共享单车、网络订餐、酒店卫生、网约车、预付卡消费、电子商务法、刷单炒信、OTA企业捆绑销售等十大关键词在消费舆论场上最有社会影响力。消费者投诉热点、维权舆情热点当前呈现出哪些特点?近年来有哪些变化?背后反映了哪些消费新动向?有哪些法律关系?本期说法就和您聊聊。
1.网络消费成维权高发领域
网络消费成为维权高发领域,早在2016年中消协发布的《2016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以下简称《分析》)中,投诉热点位居首位的就是:“网络环境欺诈多,远程消费购物令人忧”,其主要问题包含质量担保未落实、实物与宣传不符、网络交易七日无理由退货执行难,电商平台、入驻商家推诿扯皮或擅自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范围,承诺不兑现、退货时商家拖延解决、保价承诺不保价、优惠活动规则不明晰、商家单方面取消订单等问题。“2017年的《热点》体现出一个明显趋势,即网络消费者权益维护成为2017年度的最大特征,除了酒店卫生和保健品外,八个热点都与互联网相关。”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这说明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已经由传统商家转移到网络平台,这要求必须统筹线上和线下。“网络消费权益成为投诉重灾区,这不是最近两年才出现的,而是经过一个阶段发展而来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祝礼介绍。
值得注意的是,网约车连续两年都成为投诉热点与维权热点。在《热点》中,网约车成为第六位被消费者控诉的对象。“透过本榜单可以看出,消费领域的矛盾表现十分突出。其中,在‘互联网+’创新领域,情况尤为严重。”董祝礼认为,任何创新模式都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首位,而不能以消费者利益为代价换取眼前的局部利益。
2.服务类投诉呈上升趋势
《热点》显示,除老年保健品外,其余九大热点都与服务相关。
在董祝礼看来,当前的消费升级,不仅体现在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要求上,而是内涵更为丰富、广泛。比如消费观念更理性,对新消费模式的接受程度更高等,公众的消费文化和维权意识,已经形成一个内部统一、相辅相成的逻辑。“共享单车、网络出行、网络订餐等发展很快,一大原因就是消费者在观念上接受了新消费经济。所以这个升级,是一个整体的、综合的升级。”
“对权益的关心,是维权的基础。只有消费者成熟,市场才会成熟。”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公众参与度大幅度提升,能够倒逼监管部门见贤思齐,弥补行政监管的短板,避免监管盲区、监管套利现象产生。
3.侵权隐蔽监管还需瞄准三对关系
网络消费越来越主流,侵权也越来越呈现网络化趋势。在董祝礼看来,这表现出两大特点:首先,在形式上,商家利用网络等虚拟空间,利用技术、信息不对称的优势,给消费者制造更加隐蔽的消费陷阱;其次,消费者被侵犯的权利,已经成为一个综合体,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权,一环扣着一环,像滚雪球一样,影响越来越大。
“这些侵权与维权的矛盾,其中3个基本问题有待解决。”董祝礼说,一是能消费与愿消费的关系,供给的质量品质是否符合消费需求;二是能消费与敢消费的关系,质量是否安全,交易有无欺诈;三是能消费与能维权的关系,有纠纷不可怕,怕的是没有维权通道。
对此,朱巍表示:“2017年反映出来的这些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在立法上必须予以体现,特别是电子商务法。”“线上投诉、线上处理、先予赔付等都应该成为主体责任的应有之义。”他建议,必须建立黑名单制度和白名单制度,互相配合适用,让信用为消费者保驾护航,保护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
据介绍,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对电子商务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相比草案一审稿,草案二审稿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强化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保护责任、电子商务平台配合监管等方面增加了规定。有关方面也正在加快草案的修订工作,争取2018年正式公布施行。
·齐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