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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公益普法故事会”合肥学院火热开讲 “校园贷”你知道多少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7-12-29 15:01:09


“有关校园贷,同学们知道多少?是否有同学遭遇过?”12月26日,本报第17站“法律进校园”走进合肥学院,向合肥学院14个系的300余名大学生,开讲第18场“公益普法故事会”。

在本报采编人员的提问中,应邀担任主讲人的安徽同胜律师事务所的执行主任——张会律师,以“校园贷的危害”为主题,开讲了本次“公益普法故事会”。


听得认真

“校园贷”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针对在校大学生开展的一项金融服务,只要你是在校大学生,就可通过在网上提交资料,通过审核,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后,就可轻松申请到信用贷款。相比传统的银行贷款,由于方便门槛又低,很受大学生们的追捧。应当说“校园贷”的初衷是好的,但是一些不良“校园贷”为牟暴利,却趁机浑水摸鱼,干起了不法勾当。


现场提问

从河南一大学生因无力偿还高达数十万的“校园贷”而引发的跳楼事件,张会律师结合自己所代理的一些不良“校园贷”案件,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校园贷”的由来,“校园贷”可能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如借贷关系、合同关系等,同时对遭遇不良“校园贷”可能涉及到的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侮辱诽谤等刑事法律后果,逐一向同学们进行了讲解。

假如不慎遭遇了不良“校园贷”,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会律师提醒同学们:首先要注意保留好证据;其次拿起法律武器,合理合法维权。张会律师告诫同学们:学生时代,主要的精力应放在学习和掌握知识上,避免不良“校园贷”,不超负荷地高额消费和超前消费,才是关键。

由于“校园贷”就真实地发生在同学们的周围,这一话题引起同学们热议纷纷。同学们纷纷举手提问,尽管没有学过法律,但提出的问题都相当专业,有涉及“校园贷”高额利息计算的,有涉及“校园贷”立案标准的,有问如何保留证据的,还有问法庭上该如何认证、质证的……同学们的问题一个接一个,记者在一旁留心了一下,不到半个小时,同学们就提出了近30个问题。

现场不少同学甚至和张会律师讨论起“校园贷”的合法性。一同学问,明知大学生们无力偿还高额的不良“校园贷”,还依然向大学生们放贷,这样的行为难道不是违法行为吗?法律不应当对这样的明知行为处罚吗?

这一问题显然有些出乎张会律师的意料,但毕竟张会律师做了功课,“确实,明知大学生无力偿还依然毫无额度地放贷,存在主观上的故意,目前我国法律对此尚无明确规定。但是作为一名大学生,是否应对自己毫无节制地超前消费带来的后果负责?我国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对在座的各位同学来说,合理的、理智的、有节制的量力而行地消费,方是避免陷入不良‘校园贷’的有效途径。”“如果有同学创业,需要贷款,我建议还是应该到银行,通过正规途径进行,再说国家和银行对大学生创业有很多优惠政策。不能为图方便,就良莠不分地申请网络信用贷款,以防陷入不良‘校园贷’中。”真诚的答复,赢得了同学们的热烈掌声。

原定一个多小时的“公益普法故事会”,一直进行了近两个小时,同学们似乎还意犹未尽,走出会场,依然议论纷纷。

中文系大二学生许强说,不良“校园贷”大多是大学生们攀比消费引起的,对我们学生来说,适度消费、理性消费才是可取的方式。学经管的大一女生张婷婷表示,不慎遭遇了不良“校园贷”,带来的是无尽的心理压力,作为学生,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父母给的生活费,还款能力是有限的,以致每天就会想着如何去还款,对我们的生活和学习的各个方面都会造成很大影响。庆幸的是自己周围同学没有受到不良“校园贷”的影响,我会通过这次讲座积极地向周围的同学们宣传不良“校园贷”的危害,使大家都筑起防范意识。


校园普法是律师的责任和义务


安徽同胜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会


公益普法活动是我们所一直以来所致力的一项任务,所里经常开展送法到校园、进社区活动,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活动。

今天在合肥学院,给同学们讲“校园贷”话题,也是我自己和所里的同事们在代理一些有关“校园贷”的案件中,发现大学校园中的“校园贷”现象很普遍,这里面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法律关系。求学阶段的学生们,尽管是大学生,由于无稳定的经济来源,收入有限,加上社会阅历的局限,很多同学涉世不深,极易成为一些不良“校园贷”的侵害对象。而一旦陷入不良“校园贷”,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不仅是对大学生们自己,对他们的父母和家庭都会带来很严重的影响。一些“校园贷”中的暴力伤害手段,甚至影响到学生们的一辈子。因此,有必要通过发生的一些案例,警醒同学们提高对不良“校园贷”的防范意识。

通过发生在校园里的真实案例,告诉同学们不良“校园贷”的危害有哪些;怎么样避免不良“校园贷”;遭遇了不良“校园贷”的司法救助途径有哪些。提醒和引导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和消费观,把精力多放在学习和掌握技能上,不要盲目和冲动地想着能一夜暴富,不要过度、无休止地高消费,以免陷入不良“校园贷”中而后悔终身。当然,如果真的不慎遭遇了不良“校园贷”,那么还是要依法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通过安徽法制报社搭建的这个公益普法平台,多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也是我们作为律师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效果好


合肥学院学生处副处长许刚


你们今天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对我们学校来说是个创新,选择的“校园贷”话题,十分契合大学生们的生活,对我们学校和同学们都很有益处。今天的活动也是我们学校今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第一次开展。

长期以来,针对学生们的宣传教育,学校一直是高度重视,在每年9月份的新生入学教育中,都会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安全教育、防诈骗教育,教同学们一些急救知识及技能等。

培育学生们的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尤其是大学生们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无论是对校园还是对大学生们自身,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刚刚我在会场听了一下,看到同学们问题不断,不只是对“校园贷”这个话题有兴趣,许多同学对这个话题以外的其他法律问题也十分感兴趣,有的同学还问起了求职中的问题,这充分说明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的渴求,也充分证明校园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和迫切需要。

我们学校因为没有法律系和从事法律教育的老师,在开展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方面,显得有些薄弱。我们十分希望能和媒体、律师所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如和安徽法制报社建立合作平台,通过法律进校园这种形式,通过案例分析,通过“公益普法故事会”,不仅开展针对学生们的法治宣传教育,也能开展对老师们的普法宣传,以提高大家的法治意识,提升校园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依法治校,维护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

本栏编辑对您说

眨眼间,2017年即将过去,12月,“法律进校园”走进了省城合肥学院,给来自该校14个系的300余名大学生开讲了关于“校园贷”的“公益普法故事会”。

在过去的一年里,“法律进校园”已走进全省17所大中小学,成功举办了许多活动,不仅有室内法治讲座,还有生动活泼的户外交通游戏,消防灭火、逃生体验等等;“公益普法故事会”的演讲队伍越来也壮大,内容越来越丰富,有城管执法人员讲述的如何拒绝不良网吧的故事,有法官讲述的违反法律规则会带来哪些后果的故事,有律师讲述的压岁红包该怎么用的故事,有警察讲述的暴力侵害的不良后果及拒绝毒品的真实案例……

看过我们的“法律进校园”,听过“公益普法故事会”的同学们,一定还会记得“法律进校园”中的“公益普法故事会”不仅教同学们掌握法律知识,还有暖暖的爱心送给同学们。“法律进校园”联动了利辛法院的法官叔叔阿姨们,给该县中疃镇30名贫困家庭的同学们送去了文具、书包等爱心礼包;还联手合肥工业大学的志愿者大哥哥大姐姐们,给利辛县中疃镇的孩子们送去了慰问金,还给六安马头镇崔店村小学、合肥岗集镇等学校的小同学们送去爱心礼包,并给这些小同学们带来了欢乐的歌声和优美的舞蹈,小同学们开心地学唱、学跳,临别拉着大哥哥大姐姐们的手,依依不舍……

2017,一路走来,我们的“法律进校园”故事多多,我们的“公益普法故事会”也同样精彩纷呈。尽管这一年来,本栏编辑做得有些累哈,但是看到每进一所学校,都受到同学们和老师的热烈欢迎,本栏编辑也欣慰啦:有广大同学和老师们的支持,累也快乐着哈!

2018,我们依然不离不弃哦!记得加我哈!


·法治安徽网记者 张燕 摄影 张良弓 殷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