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正处在一个叛逆的年龄,常会因一点小事,与父母家人发生冲突,那么父母能被‘解雇’吗?”“能”“不能”……11月20日,安徽法制报社第17场“公益普法故事会”,在肥西严店初级中学九年级同学们的积极回应中,火热开讲。
本次“公益普法故事会”获得肥西县普法办、肥西严店派出所、肥西严店司法所的大力支持,肥西县法援中心的邓中新律师主动请缨,担任本场“公益普法故事会”的主讲人。在本报采编人员与同学们就“父母能否被解雇”话题的互动中,故事会开始啦。
严店初级中学的同学们大部分都是住校生,结合同学们的生活学习状况和自己20多年的办案实践及代理的未成年人案件,邓中新律师从未成年人的财产保护、身心保护和监护保护等几方面,给同学们讲述了为什么要学法、法律的重要性,告诉同学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在遇到侵害时,该如何合理合法保护自己,切勿因一时的冲动和盲动,给自己和父母、家庭带来一辈子的痛苦。

对父母能否被“解雇”的话题,邓律师告诉同学们,我国法律规定,不称职的父母可以被“解雇”,如有不履行监护职责,不法侵害未成年子女利益,伤害、虐待和暴力对待未成年子女等行为时,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组织的申请,可撤销父母的监护资格。邓律师还介绍,当然如果被“解雇”的父母改过自新,经申请,在尊重未成年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可视情恢复父母监护人资格。若有父母故意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那就永远被“解雇”啦。
邓律师还介绍了一个案例:一个16岁的初中辍学生,因交友不慎,到一农户家偷东西,因第一次被发现,没偷到,几天后,这位辍学生又伙同他人再到该农户家盗窃,并带人将该农户家人打成重伤,数罪并罚被判刑4年。在讲到这个案例时,不少同学发出了惊讶的声音:这不是我老家的邻居嘛,以前还同过学呢。更多的同学则很愤慨地表示:这胆子也太大了。
由于许多案例都发生在同学们的身边,加之邓中新律师夹杂着肥西方言较重的普通话,故事会现场引发同学们不住的善意笑声,而通过身边案,告诉同学们“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更引起同学们的纷纷共鸣,掌声、互动不断。连本报记者也被现场的热烈氛围所感染,为留下故事会现场的精彩瞬间,报社的摄影记者张青川、新媒体记者殷志强,一个拿着相机,一个扛着摄像机,直接站到了多媒体教室讲台角落的空桌椅上,抢拍下同学们的丰富神态和表情。
主讲人:邓中新
一个多小时的“公益普法故事会”很快结束了,肥西县普法办和严店司法所还现场给同学们赠送了“新市民学法用法读本”等普法书籍,一个拿到读本的男生说,这个周日回家,我正好可以把书也给我父母看看。
而借助本报“公益普法故事会”现场,严店派出所的几位干警也将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一些知识,向同学们一一介绍宣传。派出所所长倪文对记者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展对中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今天借助安徽法制报社“法律进校园”这个平台,我们也向同学们宣传一些防诈小知识,以增强他们的防范意识。
自始至终在本报“公益普法故事会”现场的严店司法所工作人员邢乾表示,用故事会这样的形式,开展法治及宣传教育,十分契合在校生和青少年的特点,特别是用现场互动的方式,将一些法律知识传播给同学,很有效,记住就不会忘。希望跟安徽法制报多多联合,多形式和多渠道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抓好法治宣传队伍建设

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是我们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抓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方面,我们县出台了多种举措,第一是主抓普法的队伍建设,县里成立了普法讲师团,针对青少年和在校生,专门成立了青少年普法宣讲团,聘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士担任讲师,如法官、检察官、律师、老师等等;第二是抓好学校教师普法队伍建设,建立了教师普法团,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和教育局每年都针对教师进行普法培训,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再贯穿到学校的教学中去;第三是抓老干部普法队伍建设,由县关工委牵头,成立了老同志普法宣讲团,开展针对在校生和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教育。这些举措,使我县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取得良好成绩,今年我们县被评为国家普法先进县之一。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大工程,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特别是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需要家庭、社会和各部门的齐抓共管。作为法治宣传媒体,今天安徽法制报走进基层乡镇学校,开展青少年公益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从上到下,都体现了党和政府及各部门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视,我觉得意义重大。基层乡镇学校虽然也会针对学生开展一些法治宣传教育,但可能会有些局限,如普法的方法可能会单调、枯燥等,缺少生动活泼的普法形式等等。而今天的故事会,就通过讲小故事、小案例,让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的同时,不知不觉学到了法律,比单纯地讲法
立足课堂抓好法治教育

我们是一所乡镇初级中学,全校有学生200多人,大部分孩子都是住校生,有的因离家较远,有的是父母在外打工。鉴于这一特点,学校对学生的各项安全防范高度重视,也抓得较紧,经常会组织学生开展一些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活动。
在抓好学生校园法治宣传方面,学校首先是立足课堂,针对初中学生的特点,开设了道德与法治课,通过课堂讲解一些浅显的法律知识;同时不定期地邀请乡司法所、县关工委等单位来学校给同学们做法治报告,开展法治讲座,学校还针对学生特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问卷调查、答卷,进行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活动,以增强学生们的法治意识,提高学法的兴趣。由于学校有不少学生家长在外地,双休日和平时节假日期间,校园里都有不少留校学生,针对这部分学生,学校会经常组织他们参加一些法治活动,如请老同志来给学生开展法治讲座等。
今天安徽法制报社和乡司法所、乡派出所一起来我们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只是给学生们讲法律知识,对我们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的开展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法治宣传教育,让学生们树立了法治意识,有了法治概念,对他们今后走出校门,走上社会,都会带来终生受益的良好效果,我们十分欢迎你们媒体多开展一些这样有意义的公益活动,和学校一起共同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本栏编辑对您说
初冬季节,阳光温暖,安徽法制报社第16期 “法律进校园”栏目今天又和大家见面啦。细心的同学可能会记得,刚刚过去的10月,安徽法制报社在安徽大学法学院举办了全省首届 “法苑书香”校园悦读分享赛,引起了大学校园大哥哥、大姐姐们的热烈反响,获得了众多好评。在本期 “法律进校园”和大家见面之前,本栏编辑在想,什么时候咱们全省的中学生们也来一次阅读法律书籍的比赛,把自己对法律、法治的感悟分享给大家,和大学校园的大哥哥和大姐姐比试比试哈。
本期 “法律进校园”的 “公益普法故事会”走进了肥西县严店初级中学,给九年级的同学们讲述法治故事,主讲人也是咱们肥西县法律援助中心的邓中新律师。邓律师在讲课时,不少同学发现,邓律师讲的案例好多都发生在他们身边,案例中的不少当事人和很多同学有的是邻居,有的还在小学同过学,可是由于他们或是过早地离开了课堂,或是走上社会交友不慎,或是不体谅父母在外打工的辛苦而过度高消费,当然也有的是因为缺乏父母的关爱或是父母不知正确引导,而走上了歪路和违法犯罪的道路,令人痛心。
本栏编辑注意到,在听课过程中,同学们不住地发出一声声感叹和惋惜,说明同学们听得仔细认真,更意识到了尊法、学法、守法、知法和树立法治意识的重要。故事会之后,一些同学主动跟本报记者说,希望多开点这样的法治课,还希望下次把他们的爸爸妈妈也邀请来一起听听。同学们的话,让本栏编辑由衷地高兴:意识到法治的重要,不仅自己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知法,在校是守规则的好学生,走出校门是守法的好公民,还希望爸爸妈妈也意识到法治的重要,这正是我们大力推进 “法律进校园”的宗旨所在。哦,还有,记得加我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