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明明有履行法院判决的能力,却在被法院执行时将存款恶意转移,并潜逃至外地投资做起了生意,最终如此的“赖账”也把自己“赖”进了看守所。10月31日,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汤陵派出所民警经过侦查,将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向某抓获。
2012年2月4日,四川籍男子向某因在亳州做建筑工程与傅某签订了17万元的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三个月后还款。然而,合同到期时,向某仅还了1万元,之后尽管傅某一再催要,但向某一直没有归还余款的意思,傅某无奈将向某告上了法院。2012年12月7日,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下达判决,判决向某偿还傅某16万元借款并承担利息。但面对法院的生效判决,向某却悄悄地将个人名下银行帐户内的存款全部取出,还玩起了失踪。
2015年10月份,谯城区人民法院将此案移交至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处理,经过谯城分局汤陵派出所民警侦查,认为向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对其展开网上追逃。10月31日,民警获得向某在河南省商丘市出现的线索后,立即赶赴商丘开展工作,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在一建筑工地上将向某抓获。
经了解,向某,男,现年49岁,四川省南充市人。据民警调查,法院判决后,向某偷偷地取走自己名下银行帐户内的存款,又转移至河南省商丘市与他人合伙做起了建筑工程生意。
目前,嫌疑人向某因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警方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路传岗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