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晚,孙某某酒驾被淮北交警一大队执勤交警查获。这是孙某某第三次酒驾被查了。
当日22时16分,孙某驾驶小型轿车皖F655##,经过洪山路玫瑰苑新村路段时,交警一大队执勤交警检查,交警发现孙某某一身酒气。孙某下车时,交警还发现其左脚受伤且打了石膏,交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驾测试,孙某某酒精含量为66mg/100ml,系酒驾。
交警对孙某某经进一步查询,孙某已经有过两次酒驾记录,分别为2010年10月30日,交警开出罚单,孙某某没有去交款。2015年2月10日,孙某某第二次酒驾被查,孙某某就没有去处理。其驾驶证被注销。这次是第三次酒驾。并且孙某驾驶的车辆已经脱审。
交警依法暂扣了孙某某驾驶的皖F655##轿车,孙某某将面临无证驾驶,2次酒驾,驾驶脱审车辆等三项交通违法处罚。孙某某将被拘留和罚款。
日前,案件在办理中。
祖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