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讯 王某夫妇和张某都在九华山风景区九华镇从事挑货工作,平日关系也还不错。 4月18日,在双方经常挑货的地方,一游客见他们挑货辛苦,便拿出一百块钱给王某的妻子,让其将钱分给附近的挑夫买水喝,随后又有一位游客也拿出一百块钱给了王某妻子。在分配钱财的过程中,张某与王某的妻子产生了分歧,张某认为这两百块钱都应该分给大家,而王某妻子认为后来给的一百块钱是单独给她的,只同意拿出一百块钱分给大家,两人为此发生争执。这时,王某正好挑货上来,便与张某争吵起来,气不过的张某拿起手中的秤杵打到了王某的头部,王某随即拿起扁担朝张某打去,两人上演“全武行”。事后,双方均有不同程度受伤。
经查,王某用扁担击打张某身体时,致使张某两处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张某伤情达到轻伤二级。 6月10日,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依法对王某采取刑事拘留,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陈亘泉 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