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早年离异,独自把儿子带大成人。现在我患有多种老年病,身体虚弱,因指望不上儿子,就请了一名保姆。虽然我每月有3500元的养老金,但不够日常生活、平时吃药和支付保姆费,入不敷出,因此要儿子按月给赡养费,可儿子说我有养老金,他不应承担赡养费。请问这种说法对吗? 读者:陆树秋
陆树秋读者:你有养老金并不能成为儿子不赡养的理由。《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该规定说明:只要老人生活困难,子女就得给赡养费,而不论老人有无养老金等收入;即使没有出现生活困难的情形,但只要是无劳动能力的,子女也得给一定数额的赡养费,并不是说父母经济条件良好时,子女就无需给赡养费。当然,有没有养老金等收入,决定着赡养费给付标准有所不同。
虽然你有养老金,但由于不够你基本生活、医疗、雇请保姆等开销,属于生活困难,所以儿子应当按月给付赡养费。当然,赡养费的具体给付标准,要根据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你的实际需要、儿子的经济条件以及平日对你的照料程度等决定。
潘家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