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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黑名单“寸步难行”坐长途车返乡还钱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7-01-13 14:36:36


本网讯 出国买不了机票,在高铁站遭遇购票黑名单,连银行也凑热闹发来通知无法继续贷款业务。近日,舒城县法院执行局就接到这个“到处碰壁”的老赖电话,声称自己坐长途汽车赶回舒城,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

这件执行难案要从2014年说起。当时,王某因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向张某借款5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李某作为该笔借款的担保人在借条上签下姓名。后王某经营失败,50万元借款无力偿还,张某便向舒城县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于2016年9月判决王某十五日内偿还借款,李某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未自动履行赔偿责任,张某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李某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由于李某的生意多在外地,对于法院的联系电话均不接听,对于法院的执行通知也视而不见。主审法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作出了将被执行人李某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决定。

2016年12月,恰逢年底,李某因在海外开办工厂,正准备从机场购票出国时却被告知买不了机票,心中疑惑的李某前往当地高铁车站,也被告知个人身份证件无法购票。同时,李某正在向银行申请的一笔贷款,也被银行方面通知个人信用问题无法借贷。李某没想到自己的“赖账”后果如此严重,为了赶紧恢复正常的出行,不耽误自己的生意,李某只得乘坐长途汽车从外地赶回舒城,主动联系案件承办法官,要求与申请人张某协商还款事宜。在法院主持下,李某与张某达成协议,当场还款20万元,后续30万元借款分期支付。李某离开法院时,再三对承办法官说道:“请一定尽快把我的名字从‘黑名单’中解除,否则公司生意没办法进行。 ”
(张琨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