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2月19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省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和涡阳县人民检察院,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同时,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亲情会见、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保护制度,最大限度地促进失足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回归社会。同时,全省检察机关还十分注重“双向保护”,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保护的同时,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与引导。通过为经济条件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帮助未成年被害人维护权益,并通过为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辅导等,帮助他们走出心理阴影。
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的涡阳县人民检察院,专门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检察长为副组长,侦监、公诉等科室干警为成员的青少年维权领导小组。该院对涉罪未成年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案件,由未成年人办案小组专门办理,形成“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此外,该院还通过组织未成年人旁听庭审、到县看守所接受法治教育、参观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展览等途径,教育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迈好青春第一步。 (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