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组织全市各县、区院分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公诉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到砀山法院观摩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邱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一案,并在庭后对公诉人的表现进行了评议。
在庭后评议会上,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此次观摩活动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仪表大方,语速适当、富有节奏感;举证、质证阶段能把握要害,找准关键所在,不纠缠细枝末节,集中展示了公诉人良好的职业形象和过硬的业务素质,取得了很好的出庭效果。同时,参会人员也结合此次庭审的特点,对公诉人在法庭讯问上、在举证时证据的运用上、针对辩护人当庭提供证据的质证上,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刘傲傲 段进亭 记者 江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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