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侦分离”的办案模式下,因证据标准不同,侦查部门移送的案件常在公诉部门卡壳;而公诉部门因对侦查不够熟悉,提出的补充侦查建议常常不具有引导性和可操作性。为破解这一难题,安庆市迎江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新型诉侦关系”,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
2015年9月,根据省检察院部署的“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迎江区人民检察院经过多次调研和分析论证,决定探索构建“新型诉侦关系”这一品牌。为此,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诉侦关系”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将活动分为“内部试点”和“实施推广”两个阶段。反贪、反渎两个院内部门承担着职务犯罪的侦查职责,因此内部试点就在公诉科与反贪、反渎两部门之间展开。2015年10月,公诉部门与两自侦部门会签了《职务犯罪案件诉侦联动机制工作规定》。规定提出,自侦部门办理案件时如遇到疑难复杂案件,可以要求公诉科选派干警组成“引导侦查取证小组”与自侦部门对接,为侦查取证提供方向性引导,确保案件“立得准”、“诉得出”、“判得了”。2015年5月,迎江区检察院启动“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安庆航道工程处系列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这也成为了该院开展“新型诉侦关系”首块“试验田”。截至目前,该系列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14件14人,平均不到70个工作日便办结一个案件,平均审查起诉时间缩短至26个工作日,办案效率同比提速78 %。在办案效率提升的同时,办案质量也进一步增强,上述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
在尝到“新型诉侦关系”带来的成效后,迎江区检察院决定将内部试点经验延伸到公安机关。今年3月开始,迎江区检察院先后与安庆市公安局迎江分局、安庆市森林公安局、长江航运公安局安庆分局和安庆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等4家侦查机关会签了《重大刑事案件诉侦联动机制工作规定》。规定提出,在公安机关设置“公诉引导侦查联络室”,检察机关派遣专业办案组进驻联络室,及时与公安办案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指导监督,实现诉侦联动制度上墙、台账可视、效果可见。会签规定后不久,长江航运公安局安庆分局便就一起盗窃案商请迎江区检察院提前介入。犯罪嫌疑人覃某拒不认罪,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模糊不清,案件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在接到长航分局商请函后,迎江检察院指派人员及时介入,多次组织办案民警前往案发现场,在江堤开展一系列的侦查模拟实验,后为指控犯罪提供了关键证据。庭审时,被告人覃某当庭认罪。
今年10月8日,长江航运公安局安庆分局再次就一起涉嫌非法采砂案,来函商请迎江区检察院开展“提前介入”。该案发生于10月4日,长江航运公安局安庆分局执法人员在夜间值班期间,发现一辆吸沙泵正在非法采沙,于是立即封锁案发现场、收集相关证据。然而第二天却发现,犯罪嫌疑人正在现场倒回已采的沙子,想以此掩饰犯罪。于是,长航公安局来函商请迎江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迎江区检察院在掌握相关信息后,立即派员进行实地查看、召开案情分析会,对该案是涉嫌非法采砂罪还是涉嫌非法毁灭证据罪,以及如何取证、固证等提出了思路和方向。该起案件也是与公安机关开展“新型诉侦关系”品牌创建活动后,
迎江区检察院提前介入的第14起案件。“开展诉侦联动机制后,我们案件退查率减少了46%,办案质量也明显提升。”长江航运公安局安庆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周说。
丁莹莹 本网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