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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超车致人死亡
来源: 阅读量:10000 2016-10-17 14:45:31


开车最怕的就是:你不撞人家,人家要撞你。近日,明光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6月20日,陈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沿京福线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京福线980KM处时,因超越前方车辆驶入逆向车道,撞到前方左转弯杨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致杨某当场死亡。经明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陈某驾驶机动车,因超车时未确保安全,且驶入逆向车道,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唯一原因,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陈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后与被害人杨某近亲属就民事部分达成和解协议已履行,并取得对方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通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陈某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陈某与被害人杨某近亲属就民事部分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对方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遂作出如上判决。
·夏杰·